股权转让金提存有以下流程:
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
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
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
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