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向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告登记,可以防止出售方一房两卖,或者进行抵押。
【法律依据】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