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如果采取的是人保的方式,即提供保证人,由保证人向相关机关作出一份保证书。
取保候审保证书写明保证人和被保证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住址、与被保证人的关系;
如果是单位作保的,应写明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与被保证人的关系、住址以及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