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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不合格业主怎么维权

房产纠纷 2020-08-26 01:21 标签: 房屋 业主 维权

商品房质量问题的一般处理情况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2、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3、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和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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