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分为两块,一是物质损失,二是精神损失。物质损失主要是财产损失,如因家暴或虐待而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误工费等直接损失。
物质损失的数额,我国法律还是有较为明确的规定,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会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但是,精神损失是无形的,伤害程度比较难以确定。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