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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的法定程序如何进行

刑事辩护 2020-08-16 18:37 标签: 假释 程序 进行

假释的法定程序主要是:

(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及相关材料。

(二)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三)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四)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罚及执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刑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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