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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受害人能否获得加害人赔偿

损害赔偿 2020-08-26 21:03 标签: 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受害人 能否 获得 加害 赔偿

如果受害人所投保的是财产损害险,那么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受害人从交通事故责任人那里已经获得赔偿的,就不能够再主张保险赔偿了。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60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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