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有以下风险:
1、土地性质不合法的风险。
2、土地使用权不合法的风险。
3、工程建设手续不合法的风险。
4、施工进度没有达到规定要求就销售的风险。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