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如下:
1.转让和受让双方必须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
2.商标局受理。
3.审查。商标局对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应审查其申请手续是否齐备,转让人转让的商标和使用的商品与原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完全符合,受让人使用的商品与转让人使用的商品的质量是否一致,转让人的商标是否从未使用过,是否征得该注册商标的被许可人的同意等事项。
4.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