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下列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需要下列材料:
1、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4、结婚证原件。
5、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6、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1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