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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代位债权转让的区别

债权债务 2020-08-18 03:30 标签: 债权代位债权转让 区别

二者区别如下:

1.成立条件不同。债权让与须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代位权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危害其利益时,无须债务人同意即可通过人民法院直接向次债务人行使。

2.法律后果不同。债权让与告毕后,让与人与受与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告消灭;而代位权仅在债权人胜诉且获取全部清偿时其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方可消灭。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80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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