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纠纷常见的法律问题:
一、认为同居多年即享有配偶继承权。
二、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认为婚后买房,产权证上只写有一人的名字,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四、不为没出世的胎儿保留遗留房产份额。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胎儿预留份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