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应当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