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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形包括哪些

公司法务 2020-08-20 00:51 标签: 上市公司 终止 上市 情形 包括
终止上市,就是失去了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格,又称为摘牌。《证券法》也明确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应按《公司法》的规定退出市场。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在接到中国证监会终止其股票上市的通知后,应当在指定报纸发布《终止股票上市公告书》。
根据中国《公司法》第15
7、158条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将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5)公司被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第一百五十七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上市公司有前条第
(二)项、第
(三)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前条第
(一)项、第
(四)项所列情形之
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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