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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的成立条件

公司法务 2020-08-28 18:45 标签: 无因 管理 成立 条件
1、无因管理的构成在主观上须管理人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
2、管理他人事务管理行为的范围。无因管理的管理行为仅限于保存、利用、改良等处分行为,而不应包括为本人新取得权利的管理行为。【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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