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在注册申请开业的时候选择的是分批到位的注册性质,那营业执照上会显示公司经营期限为2年,只有等到资本金全资到位后,才能换取新的有效期为10年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的有效期跟税务登记证和代码证等相关证件是一致的,如果没有续期的话是不可以买发票的,但可以交税申报。税务登记证没有期限,执照到期了换新,到税务局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要求: 1.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 2.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要与其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3.企业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 4.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未经核准登记的名称不准使用。 5.冠省级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应先经所在市、县工商局初审并提出明确审核意见后加盖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变更需要的条件: 1.新名称不得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但是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新名称不得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新名称不得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新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或者在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须另填名称登记表,报国家工商局审批;
个人独资企业拆迁补偿: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拆
个人独资企业法人变更需要的流程: (1)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根据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做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 (2)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应一并修改章程; (3)根据章程召开董事会并做出决议,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4)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召开董事会并做出决议,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5)制作原法定代表人的
个人代理商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要看双方是否符合存在劳动关系的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个人破产民法总则的规定: 《民法总则》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
个人不能够申请破产。 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从全民所有制企业扩大到所有的企业法人,涵盖了我国境内所有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区分所有制性质,无论是国有企业、私有企业,还是外资企业;不区分开放性程度,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区分经营范围,无论是经营范围特殊的金融机构还是经营范围一般的其他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
个人公司注册需要注意问题: (一)选择适合自己的企业类型 企业按组建形式可以分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目前,90%以上的企业类型为有限公司,而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因投资者承担无限责任而选择这2种企业类型的较少。 (二)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人民币,其中,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可以分期
个人公司申请破产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要求破产还债的书面申请书正本一式三份(内容应包括:企业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企业的登记机关、企业的上级主管机关、委托代理人姓名及单位等内容); 2、企业主体资格的证明,需提供最新工商登记单;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负责人名单,应包括企业董事长、董事会成员、总经理或经理、厂长等主要负责人; 4、企业有上级主管
个人公司法人过户的流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公司股东会的职责在我国《公司法》第38条中作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和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