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需要履行如下事项: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
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无效。《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应优先适用章程的规定; 2、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公司法第72条之规定。如果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应被认定为无效; 3、违反特别规定,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股权转让是需主管部门审批的。批准
首先需要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股东对于相关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 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在上述文件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法律依
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不是同一概念。法人代表:也可称为法人的授权代表,这个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揽子事项的授权。 这与法定代表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任何股权均可以零元转让,无论新三板还是主板股票。但是零元转让并不多见,经常见到1元或者低价位转让的案例,前者是无偿赠与,后者是有偿买卖。 一块钱事实差别虽不大,法律性质则不同:零价格转让股权,很可能会构成无偿赠予股权;为了逃避债务而零价格转让股权,转股行为可能会被撤销;零对价转让股权,税务局可能不会认可。 因此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过程中,经常会以形式上的1元转让方式,而不是零元转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只能设立一次试用期。 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离职后,过了一段时间再次入职,哪怕做不同的工作岗位,也不能再设立试用期。 同样,如果在法人实体上不是同一用人单位,在原单位办理了离职手续,在新单位办理录用手续的,即使他们是关联公司,新单位可以设立试用期。 但要注意,关联
企业融资是指以企业为主体融通资金,使企业及其内部各环节之间的资金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的运动过程。 当资金短缺时,以最小的代价筹措到适当期限,适当额度的资金;当资金盈余时,以最低的风险、适当的期限投放出去,以取得最大的收益,从而实现资金供求的平衡。 【法律依据】 《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严格执行经核定的年度财务预算,切实加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作为口语,有时将法人代表也称为法人。 合伙的前提是基于两个人的相互信任,两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由谁来当,其是两个人来商量,当然谁当法人意味着谁身上的责任更重一些。两个人合伙开公司,情谊重要,但切勿因情谊而影响公司的一些处事原则。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
所谓公司法人免责协议只在公司内部有效,但是法律上是不承认的。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
公司虚报出资额达到一定数额,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但仍虚报注册资本,也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不如实出资、滥用法人代表职权侵害公司利益的,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而言: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或发起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