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个人所得税要扣多少要根据情况,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
公司买房子要交的税有: 1、契税。 2、持有税。 3、土地增值税。 4、营业税。 5、企业所得税。 6、印花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
1.出口退税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2.以上出口退税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 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
逃税罪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
法院立案: (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它是立案程序的开始。 (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三)对立案材料的处理。 法院立案的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法律依据】 《民
宪法不是法院审理案件的直接依据,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具体法律的总的原则规范。在司法实践中,能被引用的只能是具体的法律规范比如《合同法》、《刑法》等,不能引用宪法。宪法中有保护公民人身权的内容,但是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要付的具体法律责任由《刑法》的故意伤害罪作了具体规定了,所以只引用《刑法》而不能在引用宪法。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
法院违法办案,可以根据该一审判决是否已经生效来处理: 1、如果一审判决未生效的,可以在上诉期内(民事案件的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为10天)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 2、如果判决业已生效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也可由当事人自行向法院申请再审或进行申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
法院调解后对方没履行,向原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节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和判决书一样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不履行调解书内容,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自愿合法的情况下签订的调解书,生效后不得起诉或上诉。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
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程序: 1、起诉和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
法院受理案件流程: 1、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一)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二)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三)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