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九十八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不定期租赁合同包括的形式有: 1、非书面形式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约定不明确的不定期租赁合同; 3、事实的不定期租赁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工业盐购销合同首先应当写明供方与需方的具体名称等信息;其次,写明产品型号、供货时间方式以及对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等具体事项; 写明结算方式以及期限,以及双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最后,双方签字并写明时间。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纠纷: 1、政策的变化引起的纠纷。 2、历史与现状的冲突引起的纠纷。 3、基层组织管理混乱引起的纠纷。 4、基层政府利用职权强行干预引发的纠纷。 【法律依据】 《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第六十条,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承包方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纠纷,依照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解决。
合同法撤销权规定有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
因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钢结构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是: 1、投标方向的选择:商务部在律师的指导下,在最有利于己方的市场进行投标,避免由于市场饱和造成的投标恶性压价情况的发生。 2、招标方资信情况调查:包括工商调查及担保方面的调查,以保证招标方在今后工程中工程款的及时支付。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如果是给付货币,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根据《合同法》第61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签订装修合同的细节问题如下: 细节一:约定装修工期; 细节二:决定付款方式; 细节三:增减项目的收费; 细节四:施工过程中的水电费; 细节五:装修完毕,售后保修。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房屋买卖合同登记程序是: 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 2、产权市场处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 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 4、开发公司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 5、产权市场处盖章。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签订特许加盟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1)考察经销商是否合法存在,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签订合同时,经销商公司名称一定要和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并且加盖公章,不能用简写或法律上根本不承认的代号; (3)不能以私人章或签字代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要严格限定授权期限、区域,并明确经销商的权利和义务; (5)严格规定产品价格、退换货流程及责任; (6)
经济合同变更的条件: 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3、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遵守其规定。 经济合同解除的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