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生效方式有不仅要借款人和出借人双方达成合议,还要求出借人以一定的方式将该款项支付给借款人。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监管合同应当定性为委托合同。 关于效力如下: 1.监管合同具有从属性。 2.监管合同担保条款,如一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在监管合同中订有监管人确保委托人投资收益的条款,应当为无效条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0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
虽然订立了书面合同但没有签字或者盖章,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也就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有效。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返还财产不能可以提存。 《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签订合同后主体可以变更。《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签订新房合同要考虑的细节问题: 1、贷款不成的约定; 2、明确违约责任; 3、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 4、面积差异的处理; 5、明确计价方式与价款。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八条,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
欠条是用强迫、胁迫等手段写的,而非本人意愿写的,该欠条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属于无效的欠条,不受法律保护。所以此种情况下写下欠条不用担心。 【法律依据】 《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
不影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应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此类规定旨在管理和处罚违反规定的行为,并不否认该行为在民商法上的效力。所以不能以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的规定来认定采取商业贿赂签订的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房屋优先购买权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买卖的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财产的权利。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包括承租人、房屋共有人、公有旧房原住户和原产权单位。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合同当事人的关系,是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形成的关系,其性质属于委托关系。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赠与合同与赠与行为的主要区别是赠与合同需要签订相关的合同,赠与行为可以不签订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手房卖方逾期迁出: 1.重视户口问题; 2.预先全面调查核实房屋内所有的户口; 3.明确的在合同中约定卖方迁出时间; 4.户口的迁出时间最好约定在房屋登记过户之前; 5.通过预留房屋尾款和违约金的双层方式对售房者施加压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