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传真订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为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十四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主要条款: (1)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 (2)被转让注册商标的基本情况; (3)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 (4)合同生效方式和生效时间; (5)违约责任及双方签字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2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
合同成立的条件: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 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条,订立合同的能力,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仓储物发生问题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如果该仓储物已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还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381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合同法》第389条,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合同法》第39
收养合同、遗赠抚养协议,这些合同牵涉到人身性质,必须由当事人自己办理,不得由他人代为签订。这类合同必须由当事人自己办理,不能由他人代签,否则不发生合同的效力,因此造成的损失,各方按过错分担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48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
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目的,明确彼此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0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12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
赠送的物品在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必须是管理他人的事务。 (二)必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三)必须是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一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体现在订立、签名和取证与鉴定等方面。 《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租赁合同未约定期限可以协议补充或视为不定期租赁。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
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其所划分的依据乃合同之内容是否为当事人一方预先确定而他方惟得依既定之条款加入。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