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到期后有以下处理方式: (1)终止合同。 (2)那保险单发票以及先关的证件去办理续期的手续。 《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保证义务的履行主体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那么合同订立的过程也即是要约和承诺生效的过程。 合同一方向对方发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对方对其实质性内容不作变更的,即可向要约方作出承诺,至此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的全部内容即是合同内容。 当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之间又可以通过新的要约与承诺进行
我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由此可见合同定金约定是有上限规定的。 那么约定的定金超过了百分之二十的部分,是否可以适用定金罚则呢?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明确规定,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的履行是一个前后相续的过程,包括履行合同义务的准备阶段、执行阶段,还包括义务执行完的善后阶段。 我国《合同法》第92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因此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一方也是需要负保密义务的。 对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是负有保密义务的的,泄露了商业秘密是需要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后,另一方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或者合同约定责任的具体方式。 《合同法》第107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因此在书写违约金条款时一定要明确到具体数额或者明确违约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根据《合同法》第97条和第98条的规定,合同解除产生合同关系消灭的一般法律效力,具体表现为: (1)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2)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3)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上述效力为合同解除最基本的法律后果。此外,合同解除还牵涉到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这就是解除前债权债务关系如何了结,即合同解除前已经履行的
关于单方解除合同的效力应该注意: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解除权;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但须具备以下条件:发生方有证明责任,证明不可抗力已发生;及时通知了对方;不可抗力并非发生在迟延履行时。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
反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 1、除反担保合同无效非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否则反担保合同因担保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2、反担保合同亦可因为自身违反《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而无效。 反担保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反担保人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问题必须区分不同情形来分析。 【法律依据】 《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主合同无
合同违约不赔款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的过程同时注意收集、保存对方违约的证据,包括书面沟通、录音录像等;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合同中没有约定明确的违约责任,可以要求对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2)借款人实质违约,如逾期还款等; (3)签署《借款合同》后,出借人在约定期限内未提供借款; (4)其他双方约定的情形。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