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规划区以外建设; 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违章建筑交税后使用的,只有一处住所的,宅基地周围违章建筑的,证件不全的厂房可以不用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
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 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代表甲方对乙方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 建筑监理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工程文件。施工质量,建设资金等进行监督。 《建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工程款纠纷三年内可以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 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分包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分包工程没签合同但是有证据证明建设工程且竣工验收合格的也应支付工程价款。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发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也应予以支持。
工程质量事故可分为三类: 一、一般质量事故; 二、严重质量事故; 三、重大质量事故。 【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装饰装修工程质保期: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划分登记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工程资质挂靠劳动关系不合法。挂靠本身就是法律禁止的,施工建筑企业承揽工程、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使用自身的证书执照文件都是不被允许的。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
工程质保金的退还规定的内容: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和预留保证金。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规定》第二条,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金的规定如下: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原则的内容如下: 1、坚持质量第一; 2、一切为了用户服务; 3、以预防为重要目标;等等。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规定,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
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以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责任、义务如下(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例): 1、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2、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3、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