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是指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组织起来就业,针对他们在创业过程中缺乏启动资金和信用担保,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实际困难,由政府设立再就业担保基金,通过再就业担保机构承诺担保,向银行申请的专项再就业小额贷款。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法》第七条,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是政府调整、企业和个人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通过信息网络所产生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各种商事交易关系,以及与这种商事交易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政府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法律依据】 《电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交费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不需要交纳相关的费用的,不过受害者在刑事案件诉讼的过程当中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等刑事责任审理完毕之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话,就需要按照民事法庭规定的收费标准交纳诉讼费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部门。
上市公司融资担保效力: 一、担保对于担保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担保人负有担保债权实现的义务。 二、担保对于担保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担保人负有担保债权实现的义务。 三、被担保人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负有向担保人偿还的义务。 【法律依据】 《担保法解释》第10条规定:“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海外并购后企业整合类型: 1、殖民型整合; 2、同盟型整合; 3、共生型整合。 【法律依据】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项目是指投资主体通过投入货币、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和权益或提供担保,获得境外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
一般注册的都是普通商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商标法》 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代理商抢注我们的不同类商标不合法。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五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
税务行政复议范围的详细规定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四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一)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在我国赔偿误工费是税前,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按照法律规定解释误工费一般是未扣除五险一金的税前金额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
一般纳税人认定流程: 1、纳税人提交申请。 2、税务机关审核申请材料。 3、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并制作查验报告。 4、税务机关认定。 【法律依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
一个月代通知金是税后工资,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