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公司没盖章不属于无效的合同,是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的缺陷。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过期,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如果因为单位的原因没能及时的申请工伤认定,那该责任由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36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
1.丧葬补助金。包括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
高温费,又称高温津贴,主要指在高温作业以及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岗位津贴。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标准
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单位一般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期内女职工,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依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服务期比劳动合同期长的,可以延长劳动合同的期限至服务期终结。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向单位主张二倍工资,没有交社保的,要求单位补缴工作期间的所有社保。 如果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还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4、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
合同到期不续签,如果是本人意愿不续签的话,是不符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果是单位不续签,用人单位需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
务农人员有误工费赔偿,务农人员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
劳动合同中只有在两种情况可以约定违约金: 一是培训服务期; 二是竞业限制条款。 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单位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可以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