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海市人力社保厅等有关部门的规定,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6月、7月、8月、9月。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或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
《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辞退,但未签劳动合同工作十年,可以主张十一个月的双倍薪资,同时可以主张每年一个月的工龄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单位索取二倍的工资。
劳动关系转移表包含的转移关系有:关于劳动人事关系转移和关于社会养老保险转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有工伤认定可以报销,工伤认定不成功医保还是可以报销的。工伤认定不成功,只说明这次受到的伤害不属于工伤,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相关待遇。只要缴纳过医保,医保是会按相关政策给予报销救济的,但是除了医药费用外,没有其他待遇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上海高温费发放标准是每月200元,发放时间是每年的六月到九月,具体规定如下: 上海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职工受伤害或者被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 4、职工的居民身份证; 5、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伤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6、属于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职工受伤害或者被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 4、职工的居民身份证; 5、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伤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6、属于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上海市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
劳动关系确认的判断依据: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款,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