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时间期限不是2个月,工伤认定时间是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
赔偿项目如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医疗费。 4.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5.交通费。 6.残疾赔偿金。 7.残疾辅助器具费。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按职业病预防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有下列项目: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生活护理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1.丧葬补助金。 12.供养亲属抚恤金。 1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赔偿。 2.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30元/天。 3.通费、食宿费。交通费工伤职工应选择普通公共交通工具,所需交通费实行凭据报销。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费。根据北京市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限额支付。 6.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深圳社保补缴费用的具体数额要根据欠缴月份及时间段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
患病解除劳动合同维权的方法:生病期间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87条规则支付赔偿金(每服务1年支付2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
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关系解除日期的确定:只要法定情形出现,解除权方向相对方作出解除意思表示,劳动关系即告解除,履行书面手续并非必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鉴定做了下一步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就是所谓的伤残鉴定),鉴定结论构成伤残的,可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