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2.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3.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
解除劳动合同和员工自动离职不是一个概念。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是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一般是不需要赔偿的,但是如果劳动者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
雇工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雇主主体不同; 2、国家是否强制干预不同; 3、隶属性程度不同;等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雇主是否应该和雇员承担连带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九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
工伤与交通事故不可以重复计算的项目如下: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和丧葬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伤残评定需要下列材料: 1、伤者的入院记录; 2、伤者的出院记录; 3、伤者的出院小结; 4、伤者的病历本; 5、伤者的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如果是交通事故造成的需要交通事故认定书; 8、委托鉴定书。
赔偿下列费用: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
当然有工资。如果单位不发工资可以去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
应注意下列问题: 1.竞业禁止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且应按月给予经济补偿。 2.保密的对象和范围为技术信息;经营管理信息;特殊约定的其他秘密。 3.保密协议保守的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因此用人单位只应当与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2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
程序如下: 一、符合条例条件的即可带齐相应材料到社保中心进行工伤登记: 1、《北京市工伤职工登记表》。 2、《认定工伤决定书》或《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3、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之前发生的工伤,必须提供《陈旧性工伤确认告知书》。 4、《工伤证》。 5、工伤者本人身份证。 二、工伤鉴定。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到北京市各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社保机构支付。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