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的职工同样适用工伤待遇。只要和劳动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劳动单位就需给予赔偿。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38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
可以选择不续签,但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也就是说要在产妇哺乳期结束才可以选择是否续签,在此之前劳动合同到期也会自动延长至哺乳期结束。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只有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可能,劳动者不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5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
是一年。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没有提出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
可以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应该在辞职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30日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17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19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
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的劳动合同内容无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5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法》第17条,订立和变更劳
如果是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的劳动者,登报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十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
自行离职不辞而别,显然违反《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一种违约行为,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16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
可获得下列赔偿: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3.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获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38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
属于工伤,关节功能障碍应分功能完全丧失与功能部分丧失。关节功能是指关节屈伸,内收,外展与内外旋转功能。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
作用如下: 1.创新工伤认定行政调解举措,化解劳资双方矛盾,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2.在工伤认定期间坚持合法和自愿原则进行行政调解,便民、快捷。 3.依申请人申请,以《工伤保险条例》为依据,居中行政调解,确保工伤认定行政调解公平、公正。 4.行政调解程序灵活,履约义务有保障,能实现定争止纷的调解目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职工工伤的,工伤职工可获得双重赔付。第三人没赔偿能力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先行支付。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