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计算标准如下: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
可以,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把旷工的规定,以合法程序制定在企业内部劳动规章中加以规定的话,用人单位就不能以旷工名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
终止工伤认定的情况: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期间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1、单位提供本单位人事处及工会做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2、人事处提供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事实以及证据; 3、通知工会。 4、办理工作的交接。 5、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后,财务处应当结算并给付劳动者薪资; 6、劳动合同解除:在薪资结算完毕后,劳动合同解除; 7、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相对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涉及的赔偿内容: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要求支付二倍工资的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最新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三、食宿交通费: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
工作岗位上工伤死亡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者工作证或者工资单。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须提供能够作出有效证明的两人以上证人证词,并根据最高院证据规则,证人证词必须分别作出,证人签字确认并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3、首次就医病历等医疗资料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受
项目的劳务提成不属于绩效奖金,属于工资组成部分。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如果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中心一般会在5日之内做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如果需要补充资料,工作人员会通知受援人的。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九条,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有异议的,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责令法律援助机构及时对该申
劳动合同期满当日应当办理终止手续,需要续签的要及时续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者可以强制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履行,劳动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