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就可以。劳动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属于内部章,需经过用人单位授权后,在劳动合同书上加盖这些印章应当有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员工的法律责任: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员工。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尺神经损伤一年之内可以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步骤: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办出据委托诊断后
因工死亡的情况: 1、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2、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3、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 4、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工伤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1、丧葬补助金。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
工伤认定享受的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辞职工资发放时间:公司应在3个工作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内发放离职员工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
签了劳动合同想辞职,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外企办理入职需要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CET4/6,1或2寸照片若干,离职证明(如果是应届生,需要学校的派遣证),至于户口以及档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工伤需要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36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社会保险法》第39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
需要先进行伤残鉴定,鉴定后再按照工伤等级进行赔偿。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在伤情稳定或医疗终结后,可携带相关申请资料,至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资料应含《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伤残职工身份证明资料、就医病历等一切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36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
用人单位非法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
可以离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