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赔偿。发生事故原则上应在事发接受医院治疗。如果该医院发现没有相应条件诊治,可以转院治疗。原则上也是就近转专科医院或更上一级医院。但这是由医院决定而不是由家属要求可以决定的。如果发现家属通过非正常手段实现了转院,肇事方可以拒赔,由家属起诉到法院裁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损害后果,即因人格权益等有关民事权益遭受侵害,造成受害人非财产上损害; 二、有违法侵害自然人人格和身份权益的侵权事实; 三、侵权事实和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四、侵权人主观上有故意和过失。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使用自助寄存柜时,顾客与超市之间形成的是借用自助储物柜的法律关系。 在借用关系中,超市作为出借人,只要其交付的借用物没有瑕疵,能够正常使用,就无须对其中的物品承担保管责任。 因此,在超市的自助寄存柜中丢包的事实,如果顾客不能证明自助储物柜存在质量问题; 或超市在提供借用自助寄存柜服务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的,不能要求超市承担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
如果受害人所投保的是财产损害险,那么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受害人从交通事故责任人那里已经获得赔偿的,就不能够再主张保险赔偿了。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60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我国赔偿义务机关: 1.侦查机关; 2.检察机关; 3.审判机关; 4.监狱管理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高空坠落物的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 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条的规定,应考虑以下四个要件: (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包括诽谤、诋毁等; (2)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
高空坠物的伤人的详细规定有以下内容: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两人打架,其中一个把拉架人打骨折,需要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致残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
致人身体受伤害或者死亡要赔偿以下费用: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有以下规定: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