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申请财产保全国家赔偿的情形: 1、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的。 2、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 3、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也就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民事制裁决定、调解书、支付令、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以及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等执行错误的。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
高压线压墓地并不在国家赔偿范围以内,所以不赔偿经济损失,要获得国家赔偿,首先得满足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构成要件不满足的话就不会赔偿。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
网络中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许可,擅自将网络作品通过传统媒体进行传播; 2、未经许可,擅自将传统媒体上已发表的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进行传播; 3、未经许可,擅自将他人网络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转载、传播; 4、网络链接隐形侵权。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
高空坠物车辆被砸可以向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
在装修期间高空坠物制止的方法: 1、不主动抛物,从高层主动抛物是违法的行为。 2、注意检查房屋。 3、购买高空坠物险。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饲养动物侵权的法律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
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
涉外航空运输损害赔偿违约金的约定: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5条的规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商标侵权投诉举报方式方法:商标侵权可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制止侵权行为: 一、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二、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三、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四、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
1.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19年5月15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