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误工费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
精神抚慰金赔偿的标准: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计算年限时,可根据患者原有疾病状况、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精神损害抚慰
帮工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分为两种情况: 1、帮工人是驾驶人员,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 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 2、帮工人因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 (1)如果交通事故不存在侵权第三人的:由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交通事故存在侵权第三人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3)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儿童车祸请假的赔偿:儿童造成人身损害时,家长需要请假陪护的,家长的误工费用由家长的工资确定,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所在地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
撞死人赔偿抚养费的规定,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
车辆被高空坠物砸到,由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网络著作权侵权的认定: 1、须有侵犯网络著作权的不法行为; 2、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的必备构成条件; 3、须有主观的过错责任; 4、不法行为和损害事实有联系。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
四级医疗事故轻微责任赔偿标准是: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误工费标准是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等。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
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代驾车辆本身损失应该得到代驾责任险的理赔,包括轮胎爆胎。 【法律依据】 《代驾服务责任保险条款》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提供代驾服务过程中,因被保险人聘用的驾驶员的驾驶过失造成接受代驾服务的客户提供的机动车辆本身损失、代驾车辆车上人员或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计算交通费的票据标准:应当以正式票据(指国家承认的能够作为报销凭证的税务发票和收费收据)为凭; 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第六十七条规定,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 发现有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 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环
孩子骨折营养费是会得到赔偿的,但是误工费不会得到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