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末,原告杨某与被告包头市甲装饰装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及《补充协议》,约定由被告甲公司对原告杨某位于某小区房屋进行装修,由被告甲公司包工、部分包料,同时约定了工期和合同价款。
2021年3月,杨先生在一洗车店以380元价格购买洗车卡一张,约定洗车店为杨先生提供8次普通洗外加2次精洗的洗车服务,之后由于洗车店倒闭,还剩一半的洗车服务项目没完成。杨先生联系洗车店的负责人,被告知可以到另一洗车店享受后续洗车服务,但最终未能得到有效回应。对此,应该怎样保障杨先生的合法权益?
2012年,云南某高校与地产公司合建商铺,对外出售15年使用权,吴女士以87626元的协议价,购买了部分商铺的使用权。同时,吴女士和地产公司另行订立返租协议,约定所购商铺前三年的使用权由地产公司返租并统一用于对外经营,这三年合计租金21000元,直接冲抵吴女士之前应付地产公司的买售款。
2021年12月11日,陈女士一家在古地石广场某餐厅用餐。年幼的孙女拿着自己的吸管杯找服务员要了一杯水。没想到,服务员往杯里倒了100℃的开水,导致陈女士孙女喝入后食道意外烧伤。
市民王先生在自家楼下的社区小卖部购买某知名品牌去屑洗发水后,非但没有去屑止痒的效果,头皮屑反而越来越明显,头发也油腻,“倒也没有什么其他问题,但很是影响形象。”王先生注意到,这款洗发水主打的就是去屑功效,便想找厂家要一个说法。然而令王先生意外的是,这瓶洗发水虽然外包装与正品无异、香气也和正品没区别,却并非原厂出品,系假冒伪劣产品。
如何保护女性免遭性骚扰、性侵害一直是社会关注的议题之一。有关性骚扰,一直以来都是女性维权的重要事件,也是广受社会关注的议题之一。性骚扰维权难:一方面,性骚扰具有一定的私密性,举证存在一定困难;另一方面,性骚扰往往伴随着一定程度的权力压迫。
当下,网购已成为生活中重要的购物方式。但是网购在带来便利与实惠的同时,也存在各种纠纷隐患。时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思明区法院通报了典型网购纠纷案例,提醒市民下单时注意细节,纠纷发生时可通过法律渠道维权。
请求国家赔偿是不属于救济的。因为救济的含义就是救助接济的意思,是由于被救济人贫困或是残疾,缺少谋生的手段,生活艰苦,政府出于人道主义给予每位公民最低生活保障作为救济帮助。
2021年1月至3月,南充市西充县市场监管局多次收到消费者投诉,称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房时宣称卧室窗户均为落地窗,实际建成后主卧室窗户为普通台窗,墙体均抬高30-40公分,交房时仍未告知真实情况。西充县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调查。
“三一五”临近,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越发重要,然而就在去年“三一五”期间,绵阳江油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对胡某牛肉加工坊进行检查,在现场发现已开封的工业亚硝酸钠。经对食品抽样送检发现,每公斤卤牛肉含14毫克亚硝酸钠,2020年3月16日,胡某涉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被立案调查。
现如今,网购成为人们生活消费的一大手段,而很多商家也会做出“假一赔十”、“退一赔十”的承诺。而有些消费者就想“趁虚而入”,从中牟利。近日,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余姚一男子花1.4万“疯狂”网购山核桃仁,他究竟想干什么?又为何向法院起诉赔偿14万?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与邻居发生口角后,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涉嫌故意伤害罪……近日,崇仁县检察院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依法作出无逮捕必要决定,成功办理了该起轻伤害案件。据悉,这在全省尚属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