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纠纷,如果能够通过调解或协商解决,那么患者须谨记如下注意事项: (1)第一时间复印封存病历,做好证据固定工作; (2)首先请专业人士仔细研究病历,分析医方是否存在过错,存在哪些过错,这些过错和患者所有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 (3)如医院存在过错,且与患方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那么请专业人士评估该过错对损害后果的参与度; (4)根据参与度,请专业人士估算赔偿数额,以
医疗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等行为,给病人造成伤、残、死等严重后果;将医疗事故分为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技术事故,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而制定的。 两者有个本质的区别:把医疗事故鉴定为医疗责任事故,为司法部门提供判定当事人刑事责任的证据换名话说是给司法部门提供了给当事人判定做牢、做多长时间牢的证据。 医疗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专业技术水平和经验不足造成诊疗、护理中失误,导致病
医疗事故20年内起诉有效,超过20年法律不保护。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
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 【法律依据】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3条规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
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的是可以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的。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医疗事故鉴定书首先应当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民族等具体个人信息; 其次,写明申请事项包括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最后,写明事实与理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医疗事故行为的认定是:医疗事故的主体不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疗过失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在医务活动中因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不是主观故意而是客观上有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行为。 认定医疗行为是否有过失的关键在于医疗行为是否违反了有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和是否存在主观故意。 衡量医疗行为主体是否有过失,不能凭主观推断,而要靠认真、科学地判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
医疗事故赔偿调解遵循的原则如下: 1、与具体案件的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 2、与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中的责任程度相适应; 3、客观考虑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与损害后果的关系; 4、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
医疗侵权损害赔偿项目有: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护理费。 五、残疾赔偿金。 六、残疾用具费。 七、丧葬费。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九、交通费。 十、住宿费。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十二、营养费。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
医疗纠纷的特点是: 1、发生在医患之间。医是指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患主要是指病人,有时也包括病人家属。 2、产生的原因是由于病人的生命权或健康权受到了侵害。 3、医患对产生的危害和不良后果及产生的原因或如何处理出现了分歧。 医疗纠纷的性质是:是医疗机构与病人及其家属之间就病患等情况进行诊疗护理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事纠纷。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
医疗过错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