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承受精神创伤而应获得的以货币方式支付的精神补偿,是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不是对每一例都计算为6年、3年。具体计算年限时,可根据患者原有疾病状况、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机构承担责
医疗损害责任举证的构成要件: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患者发生了人身损害的事实。 3、医患双方之间存在医疗行为。 4、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过错支配下的行为与患者的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5、医疗机构主观上存在过错。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轻微关联度指的是医疗过错责任程度属于轻微责任,并且相应的赔偿责任按照轻微责任赔偿。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患者如何避免医患纠纷: 1、强化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 2、要有预见性。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是:患者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以及名誉权遭受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侵害,向人民法侵权责任法研究 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我国假药的定义是: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产品属于假药,例如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是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由于医疗机构有过错时,才承担与过错程序相适应的赔偿责任,举证责任由患方来承担。 2、鉴定材料的质证,患方提出医疗过错鉴定后,要向法院提交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的鉴定材料。 3、鉴定机构的选择,法院将材料移交技术科后,技术科会确定一个时间由医患双方共同挑选一个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 4、鉴定前
1.举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2.举证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3.举证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4.举证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患者的人身损害与医疗事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即使医疗机构确实存在医疗过错患者也无法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54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
《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的相关规定如下: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
一级医疗事故的认定方法如下: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第一条规定,一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
医疗纠纷取证时应注意的事项如下: 1、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应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 2、如因抢救急危患者医务人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患者方有权要求在场监督; 3、在复印、封存和启封病历资料及其他证据时,医院、患者双方都应共同在场; 4、患者方应及时要求进行相关的检验并充分行使自己选择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权利;等等。 【法律依据】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活动,保证鉴定质量,实现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科学、客观、独立、公正,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的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和专门知识对医疗纠纷诉讼中医方在诊断、抢救、治疗、护理、管理等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及其程度进行鉴别和判断,并出具鉴定结论或意见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