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司通常根据自己的偿债计划、偿债能力以及股权扩张的步伐来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 国际市场上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通常较长,一般在5-10年左右,但我国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规定为3-5年。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当按照其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但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
共同还款人的条件:职业良好工作稳定高收入一族,另外信用记录良好,在房贷申请过程中,一般夫妻最为容易成为贷款共同借款人。 共同还款人的风险: 一、会成为贷款还款人。 二、影响信用记录影响今后的贷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
高利贷高过法定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构成基数标准计算金钱债务迟延履行利息的三个要点如下: 第一,一般债务利息与迟延履行利息的关系,即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构成; 第二,计算迟延履行利息的基数; 第三,计算迟延履行利息的标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
遇到他人欠钱不还可以先与对方协商,约定分期还款。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在法院做出判决后,债务人还是拒不执行判决结果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
钱还了但是欠条没收回去先搜集还款的证据,如果是银行还款的可以查找转账记录;现金的话看是否有收条或者是人证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
民间借贷应注意的问题: 1、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 2、提前还款要说清支付利息。 3、借款利息不得在本金中扣除。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对的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迟延履行利息计算的司法解释》第1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
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借款保证人可由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来充当。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担保法》第九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