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出示下列证据进行举证: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
准备诸如身份证、借条、钱款交付记录、追讨材料、诉状之类的材料,去债务人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如果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仍拒不还债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1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
债务纠纷录音有效,但是必须符合证据三性,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录音证据要内容合法,取得手段也要合法。 录音内容完整、清晰,并且没有进行加工处理过的。录音作为证据使用,要与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避免录音证据成为孤证。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公司自行清算申报债权的,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公司发生》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债务转移的有效要件包括: 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三、形式要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依照其规定。 四、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 五、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首先,担保人起诉债务人的前提是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其次,担保人起诉债务人的条件,即需要满足起诉的条件: 1、担保人需要提交担保人身份信息证明材料; 2、提供当初的担保合同; 3、证明担保人已经履行了担保人的保证责任; 4、起诉的时候需要提交担保人身份证,起诉状,诉讼费,以及上诉证据内容。 【法律依据】 1、《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
离婚时夫妻债务处理方式如下: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
在个体户和工商企业在办理好营业执照后,想要正式合法经营,在一个月内还需要去税务局依法办理好税务登记,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建立账簿,此时就需要交税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
转账后得到的银行汇款凭证不能作为法律认可的有效凭证,需要先打印出来,再到银行盖章才可以。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 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个人借钱打借条应该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 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夫妻共同债务不会因离婚而免除。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