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的登记手续如下: 一、质押双方持下列材料到托管部: 1.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 2.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声明书 3.质押合同及公证书。 4.双方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5.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出质方股权登记托管卡原件。 9
如果逾期还款首先会影响到你的个人信用,影响以后的生活工作,再者逾期时间越长逾期费用就会越高,负担越大。如果逾期了贷款平台会有专门的催收人员给你联系沟通,如果还是不还款的话就会影响到你的家人及朋友。逾期严重的还会受到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
欠钱不还只是属于民间借贷的经济纠纷,不归公安机关管辖,报警不会立案。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包括下列种类: 1.不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定的抵押。 2.动产抵押。 3.权利抵押。权利抵押,是指以特定的财产权利作为抵押标的物的抵押。 4.最高额抵押。 5.财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全部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和权利为一体共同作为标的物来进行抵押的行为。 6.共同抵押。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34条,下列财产可
债权人抢走债务人财物属于民事侵权,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对债权人提起诉讼,请求返还原物。 债权人抢走债务人财务时如果使用暴力、或以暴力进行威胁等手段,且债务人加以阻拦,虽然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但是,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的,则仍然会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即使没有达到刑事责任的程度,债务人仍有权基于物权法等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债权人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法律依
抵押权的先诉抗辩权指的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先诉抗辩权是发生在债务关系中的,是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或者是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等等。 《担保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撤销权之诉,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并应当提供存在下列情形的证据材料: (一)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
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 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
法律规定借条的最长诉讼时效是二十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
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合法的,但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不受保护。 年利率超过36%的,为高利贷,高利贷在我国就是违法的。当事人在约定借贷利息的时候,约定的利息过高,达到了高利贷标准的话,此时法律不会对高利的部分进行保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债务人欠债不还,能够协商可尽量协商,无法协商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请保全。申请支付令也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
婚前债务为个人所负债务的,由债务人自己偿还,配偶不用偿还;如果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