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债权债务的意思就是没有人欠我钱,我也没有欠别人钱。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务的清偿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进行,这就是债务的代为清偿制度。 鉴于债务人亲自清偿往往是债权人的意愿或者法律的规定,因此代为清偿只有在符合下述条件时才被允许: 1、依照债的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如果债务属于专属型的,则不允许进行代为清偿。 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无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即使有约定,也必须在代为清偿前为之,否则无效。 3、债权人没有拒绝代为清偿
抵押质押留置的顺序为,先是留置权,然后是登记的抵押权,之后是质押权最后才是未经登记的抵押权,留置权一律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受偿。 《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9条第二款规定,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在抵押物灭失、毁损的情况下,抵押人是否需另行提供抵押担保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分别对待。 第一种情况,抵押物的灭失、毁损是由于抵押人的行为所致,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与抵押物价值相应的担保。 第二种情况,抵押物的灭失、毁损非抵押人的行为所致,其抵押物的价值转化为其他形态时,因抵押权设定在抵押物上,其他形态的价值应当为抵押物的代位物,抵押权人可以就代位物行使抵押权。 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权和担保物权是一种被包含的关系。其主要区别是担保物的性质的差别。 担保权人和抵押权人区别如下: 1.担保物权人是指第三人为了保证自己的债务的履行,将自己财产设定担保,当债务不能履行的时候,享有该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的个人。 2.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构成条件: (1)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也未受本人委托; (2)管理人从事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行为,包括对他人财产或事务的料理、保护、利用、改良、处分、帮助或服务等,至于管理人自己是否受益则在所不问; (3)管理人具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其目的在于为他人谋利或免使他人
(1)债权出让人自行送达的,应当由债务人在通知书上盖章。 (2)通过邮寄送达通知的,应当在快递单物品栏内注明债权转让通知,保留快递单副本,并在快递公司官网打印邮递记录,证明债权转让通知已经被签收。 (3)不建议使用传真方式送达通知书,现有技术难以证明某一时间节点所传真的内容,如对方主张所传真内容并非债权转让通知书,则我方难以举证债权人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 【法律依据】
如果债务人实施了相应的行为后的五年内,债权人不行使的,撤销权消灭。债权人拥有撤销权,并不意味着没有时效限制。债权人在知道撤销事由后,应在一年内行使自己的撤销权。 《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刑诉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对保证人的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
允许共同借款人变更合同内容的情况如下: 1、借款人离婚; 2、借款人死亡; 3、借款2人长期严重逾期无力正常还款; 4、其它特殊情况须报市中心批准。 共同借款人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普遍存在,最典型的是在住房按揭贷款中,夫妻或者房屋的共同买受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 有关个贷制度明确规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
连带债务的发生原因有两种原因: 1、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2、当事人的约定。 《民法总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共同侵权的成立。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必须首先具备共同侵权的成立要件。 《民法总则》第35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