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不安抗辩权通知对方,最好是书面形式通知。行使抗辩权的效力是合同暂停履行,为了减少纠纷,应该以书面通知。 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了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事由: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
民间借贷包括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和违法的高利贷行为。如果民间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息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就属于高利贷,对高出的部分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也就是说,私人放高利贷既不是犯罪行为,也不是合法的民间借贷,也就是说私人放高利贷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公司法》第60条第3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60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借款人借款要注意: 1、没有约定视为无息借款。 2、不能约定将利息计入本金。 3、借款人逾期归还借款需要支付逾期利息。 注意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需要向被告所在地,或者次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才会受理。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出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15条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以后,又向同一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符合本解释第13条的规定和《民事诉讼法》第108条
维持保证金比例通常相当于初始保证金的75%。计算公式为: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利息及费用)。当维持担保比例小于130%时,通知客户补仓至维持担保比例达到150%;客户未在规定时间内补仓,则强制平仓;维持担保比例大于300%,客户可以申请进行担保物划出;且划出后不能低于300%。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
1、起诉。起诉是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最好申请诉讼保全; 2、也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 3、如果欠款不还钱但是有转移财产行为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
留置权使用房屋租赁的条件有: 1、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 2、债权人应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 4、留置的财产与债权一般应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商事留置除外。 5、需无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 6、实现留置权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担保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
租房押金纠纷要去法院起诉。 1、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负责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2、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由当地具有从业资格的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经纪人自愿联合发起设立。 经当地社会团体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非盈利性社团法人,接受当地住建委的指导管理。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形成权与抗辩权的区别: 1、两者定义不同。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 2、两者行使权利的法定事由不同。 法律允许权利主体对某项法律关系采取单方面的行动。在义务人不履行某项请求权的情况下,必须以强制力来迫使其履行。 权利主体采取行动不需要另外一个人的参与。这种权利便是形成权
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 1、质押物选择的风险 目前国内对股权质押在政策上还没有完全放开。作为出质物的股权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股权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上市股份公司法人股由于企业运作相对规范、信息透明度高、市场监管严格,并且在权利转让上有法定的登记机构,成为业界普遍接受的担保品。而非上市企业的股权,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以及缺少合理的质押登记机构,从而加大了法律维权的难度。而商
破产债权的范围是: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 破产债权的类型: 1、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2、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 3、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 4、债务人的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