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主张双方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债务人辩称该债权凭证形成是基于双方之间存在的其他基础法律关系,并提供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的,亦无证据显示债务人放弃了其依法享有的合同权利,应认定双方之间基础关系,按照基础关系审查。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
借钱不还有借条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如果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
债权人死亡,债务人需要还债。债权人死亡,如果有继承人的,债务人的债务应当返还给其继承人,如子女、配偶、父母等。债权人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债务人还款。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未到期的借条可以起诉,但必须证明对方明确表示了到期不还钱,或者证明对方到期无力归还,如果证明不了,法院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未经债务人同意的保证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网贷利息超过36%则不受法律保护。《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口头借钱不还债权人可以搜集其他的证据,比如录音证据或者找证人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关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
连带责任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法院不会处理。 《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债权人名字的欠条仍然是合法有效的。欠条没写债权人的名字属于存在瑕疵,但并不影响其整体的效力。只要主要内容不违法,不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债务人在欠条上重新签字确认,借款的诉讼时效中断。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存在的法律风险: 1.无法及时行使债权的风险; 2.小贷公司再次转让债权的风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免责债务承担和担保移转在抵押、质押、留置等物的担保关系中,主债权、债务的移转对担保关系的影响与保证之间存在诸多相同之处。 在主债权转移的情况下,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债权也应随之转移,其理由与保证债权随主债权移转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