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可是无限期的。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第2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所有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划拨土地出让条件: (1)土地使用权系依法取得; (2)按照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4)符合城市规划。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工业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50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征地统一年产值综合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第二十条规定,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
青岛地区征地补偿的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
使用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应当用等额货币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出资置换划拨土地出资的部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三)》第八条规定,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 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
土地使用权不能说是购买,因为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贵阳市征地果树补偿标准的规定: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9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44元; 盛果期
转让申请放弃土地使用权有以下相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青海征地补偿标准: 1、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宿城区为每亩1400元,宿豫、沭阳、泗洪、泗阳四县为每亩1200元。 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 3、征用果园或其它经济林地的,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倍计算。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家行政法规规定。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