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征地补偿标准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6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
补偿标准如下: 一、一类片区。区片价:54000元每亩。基本农田:64800元每亩。建设用地:54000元每亩。未利用地:43200元每亩。 二、二类片区。区片价:50000元每亩。基本农田:60000元每亩。建设用地:50000元每亩。未利用地:40000元每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河北征地补偿标准: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陕西汉中征地补偿标准的计算: 1、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农村证齐全拆迁赔偿: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
农村房子只有土地使用证不可以办理过户,需要限制办理。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规定,村民使用宅基地有限制条件,即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使用。
《土地承包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
公房拆迁政策的内容: 一、拆迁补偿的受偿方为被拆迁人,即被拆迁房屋的权人。 二、存在公房租赁关系的情况下,被拆迁人也就是公房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只有在与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后才能获得补偿。 三、在被拆迁人(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情况下,不存在对承租人的金钱补偿问题。 四、但在解除租赁关系的情形中,被拆迁人(出租人)通常以向承租人支付一定的金钱作为买断
第一条,为保证我市电力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广东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电力建设工程涉及的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 第三条,电力工程建设沿线的市(区)、镇(街道)政府应积极支持电力工程建设,负责协助所辖区域内的电力建
矿山征地补偿标准如下: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七十四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对开荒地的使用权有争议,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如何处理,如果要收回开荒者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对开荒者作出适当补偿。 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
1、发布征地通告; 2、征询村民意见;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4、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5、征用土地公告; 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9、土地补偿登记; 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