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中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 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移值,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国有土地使用分户的办理程序: 1、由单位申请按政策办理土地分户,即每户要办理划拨土地使用证; 2、然后每一户各自再按政策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办理出让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贷款。 3、协议分配土地,后拿协议书去土管局办理分户手续。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
农村宅基地,卖出去的房子能否要回来,取决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在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返还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政府征地补偿或赔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
有土地证的拆迁还是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安置房没有使用年限,但是其占有的土地的使用权是有年限的为70年。 从颁发土地证之日起计算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149条第1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农村各级农民集体对自己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需要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来确认所有权。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开发商无土地使用证对业主的影响: 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 2、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 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二十二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在农村宅基地确权主要是让农民享有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农村宅基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医院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超过使用年限后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