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有以下特点: 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有人身属性。 第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 第三、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纠纷解决有以下途径: 1、双方协商; 2、调解; 3、行政裁决; 4、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土地改革时分给农民并颁发了土地所有证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由法院拍卖,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不能买卖也不能抵押,抵押的应该是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抵押问题。单独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除荒地使用权外,其他都为法律所禁止。地上房屋与土地使用权一同抵押的,如属企业房产,法律允许,但以后能否转让变现则无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
集体土地使用权划拨经国家规定的范围: 1、国家机关用地。它是行使国家职能的各种机关用地的总称,具体包括各级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军事机关用地。 2、军事用地。它是指符合《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军事举措措施保护法》划定的军事举措措施用地,包括建筑、场地和举措措施用地。 3、城市根蒂根基举措措施用地。它包括城市给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通信、煤气、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允许。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作为公司出资。 《公司法》也作出规定,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该土地使用权仅指国
集体土地使用权本集体外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承包,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也可以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 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
农村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不能上市买卖的,只能在同一个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中买卖,其他人购买,不受法律保护。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 【法律依据】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也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在集体土地征收中涉及征收农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各地政府也不得实施强制拆迁,而应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土地属于国有或者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是不允许私人所有的,所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得流转,但使用权可以流转。 【法律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流转,但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还不能流转,可能是维护农村集体土地的交易安全,不允许农村集体承包权大规模流转。
集体企业拆迁款可以分配。企业拆迁一般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政府性政策搬迁,另一种是商业性搬迁。 而政府拆迁拨的款项一般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而商业性拆迁一般是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而补偿款实质上是被拆迁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及转让不动产等的收入。 【法律依据】 《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流程第一步:发布拟征地公告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拟被征地村集体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 第二步:征询拟被征地人意见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拟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就拟征地公告的内容征询拟被征地村民的意见。 第三步: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