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在当地的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和实用新型一起申请的好处有: 第一,原则上能够保证最终获得一项专利权。 第二,由于实用新型能够很快获得授权,因而该技术方案能够很快得到有效保护,可以避免发明临时保护制度的缺陷。 第三,实用新型能实现短、平、快的效果,很快拿到权利,作为公司宣传使用;同时申请发明,争取更长更有效的保护权利。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
公司商标抢注能撤销,商标法对撤销申请有5年的限制规定,即如果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的,就不可以以被抢注为由进行撤销。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都可以申请撤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
一、注册准备; 二、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具体要求;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印刷。对于手写的商标申请书件,商标局不予受理; 三、申请注册; 四、商标审查; 五、驳回和驳回复审; 六、初审公告。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 七、注册公告; 八、领取商
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的认定: 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 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 3、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4、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
我国海关知识产权执法的原则是:(一)保护知识产权和方便合法进出口相结合的原则;(二)主动保护和被动保护相结合的原则;(三)海关不介入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的原则。一般民间因为进出口货物产生的民事纠纷我国海关部门肯定是不介入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
1、提交申请,拟申请法国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将法国商标注册申请所需要的提交的材料事先准备好,并且准备好法国商标注册申请所需要缴纳的规费。 2、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发送回执。 3、公告法国商标申请。 4、审查,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将对该法国商标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5、公开注册。
在我国对于商标抢注可以撤回,商标法对撤销申请有5年的限制规定,即如果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的,就不可以以被抢注为由进行撤销。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都可以申请撤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
专利权受专项法律保护,专利一旦申请成功之后,是拥有相关的专利权的。而专利权是有特殊的专项法律保护的。在我国对于专利权的保护有三个方面,分别是行政保护,民法保护和刑法保护。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
申请外观专利需要: 1、外观设计正投影六面视图或照片及立体图,尺寸为不小于3厘米X8厘米,不大于15厘米X22厘米; 2、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必要时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需说明该外观设计的主要创作点,请求颜色保护,省略视图等情况; 3、指示函,需包括以下信息:发明人和申请人的姓名、名称和地址;有优先权请求的,应提供在先申请的国别、申请日、申请号; 4、委托书,可以在申请
可以通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要求对方停止使用。提争议的前提是,必须出示品牌推广时间早于该商标在国内被注册时间的证据。比如,在该商标被抢注之前使用的写有该品牌的发票,和订货单等,以及广告宣传册等。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32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法》第33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
包括下列主体: 1.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是网络空间中一种全新的主体,对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是选择某类信息上网供公众访问的人,如为用户发送信息的电子布告板系统经营者、邮件新闻组及聊天室经营者。 3.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网络中介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除内容服务以外的其他种类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如网络基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