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二手房买卖纠纷: (1)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纠纷。 (2)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 (3)要求返还定金引起的纠纷。 (4)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 (5)因“黑白合同”引起的纠纷。 (6)因户口迁移引起的纠纷。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
通过中介卖房大致流程: 1、选择中介。 既然是委托中介卖房,那么选择中介就是其中的必要步骤之一。 2、上门看房。 让中介人员上门看一下自己的房子,了解清楚房屋的具体情况,包括房屋的地理位置、房屋大小、装修状况等等,以便其更好地将房屋销售出去。 3、订立委托合同。 准备好与房屋相关的文件交给中介公司进行核查,并且与中介公司商谈房屋价格、中介费用、出售底价等具体
二手房交易中卖家提供的资料: 1、产权人身份证。 2、户口本。 3、房屋所有权证。 4、原购房发票的复印件以及原购房合同。 5、房屋的共有产权人的声明。 6、结婚证的复印件。 7、产权人的印章。 8、土地使用权证。 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资料。 10、
商品房按揭的流程: 1、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需查明所购楼宇是否有银行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然后,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将有关材料(付首期款证明、买卖合同、身份证、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提交贷款银行; 2、开发商:作为借款保证人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人意见”栏上签字、盖章; 3、贷款银行:信贷员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
有下列解决方式: 一、调解。分为法院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和行政调解四种方式。 二、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三、诉讼。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的形式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21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二手房交易不一定需要评估。如果二手房买卖不涉及国有资产,买卖二手房只是一种民事行为,买卖双方可以以约定的价格为准。 【法律依据】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
房地产开发的步骤如下: 1、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2、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 (1)选定项目,签定合作意向书; (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 (3)申报规划要点; (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 (5)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申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
避免二手房中介陷阱的方法如下: 1、到房管局查档; 2、请求出示房产证和国土证原件; 3、详细阅读合同条款;等等。 【法律依据】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并实施收费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按照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实施的中介服务,任何部门、单位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产权证要齐全; 2、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 3、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等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要注意下列问题: 1.明确房屋产权和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房主享有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凭证。若房主没有,购房者存在极大风险。 2.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签定此条款时十分重要,如果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应拥有怎样的权利,在签定合同时双方利益上得到什么补偿,都要约定清楚。 3.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如首付款、尾款的支付比例、数量、时间。 4.明确过
土地的使用年限会影响房屋的价值,有必要审查土地使用权的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