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期间,房东需要提高租金必须经过租客的同意,否则构成违约。如果租客不接受的话,租客可以要求以原来租金价格继续履行合同。若房东因租客不接受提高租金的请求而强制解约的,租客可以追究房东根本性违约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
购买二手房查询房屋产权需要到自己所在地的房管局查询,目前查询房屋产权需要产权人携带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去房管局亲自查询。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有下列方式: 1.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类别有,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 2.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是中国公民因购买商品房而向银行申请的一种贷款,是银行用其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性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也可以起诉到法院维护自己的权利,开发商逾期不办房产证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房买卖解释》18条的规定,开发商逾期不办理房产证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是: 1、支付约定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违约金计算方法确定; 2、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签订合同应该注意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合同形式和合同条款是否符合规定等事项。 《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法》第44条也作出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回迁房征收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取决于房屋的位置,即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其他位置一律不收。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
房屋和土地一并抵押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抵押权的效力。按照有关担保的法律进行处理。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拆迁设有抵押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和相应的司法解释来处理。
二手房买卖要进行的登记:(一)抵押权设立登记。(二)抵押权注销登记。(三)预告登记。(四)转移登记。(五)更正登记。(六)异议登记。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二十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
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者来交续期费,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 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
可以要求赔偿。根据《民法总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购房者能够退房: 一、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而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一房二卖; 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在欺诈; 四、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存在抵押的事实; 五、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售事实; 六、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3项